1、收到法院实行裁定书的意思是
收到法院实行裁定书说明人民法院在实行案件过程中已经作出了具备法律效力的裁定。
1.这一裁定文书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实行而在实行程序中制作的。
2.简单来讲,实行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实行程序中的一个要紧法律文书,它标志着案件已经进入了实行阶段。
3.在司法实践中,当人民法院觉得需要实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会依据具体状况制作实行裁定书。
比如,在涉及土地、房子权属转移的案件中,人民法院会依据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文书等法律文书制作实行裁定书,并据此采取相应的实行手段。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收到实行裁定书意味着有关当事人需要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然将面临人民法院的强制实行。
2、实行裁定书的法律规定
关于实行裁定书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目前《民事诉讼法》中。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实行过程中有权作出实行裁定,这类裁定适用于实行全过程。具体来讲:
1.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与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实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实行。
这一规定明确了实行裁定的实行主体。
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觉得实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实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这一规定赋予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实行行为提出异议的权利,并规定了人民法院对异议的处置程序。
3.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公告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看被实行人的财产状况,并依据不同情形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实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