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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www.mvska.com 2025-08-20 合同纠纷

借钱的时候,大家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一般需要债务人是写张借条。伴随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大家在借贷过程中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选择签订书面的借贷合同,那样,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状况有什么?

网友咨询:

什么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律师解答: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筹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法获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获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律师补充:

合同无效导致的法律后果如下:

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条约。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办法的条约的效力。

3、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获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可以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他们因此所遭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致使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筹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法获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获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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